近日,一位來自上海的陳先生(化名)在黑貓投訴 【下載黑貓投訴客戶端】平臺投訴稱,自己在登錄廣發銀行“發現精彩”APP時,發現賬戶中95萬信用卡積分的價值已從近2000元暴跌至300余元。這場價值蒸發源于廣發銀行信用卡中心對積分兌換規則的單方調整——原1萬積分兌換20元簽賬額的規則被變更為2.5萬積分兌換10元,貶值幅度達80%。而更讓陳先生憤怒的是,這一重大變更僅通過官網公告發布,他未收到任何短信、電話或APP推送提醒。
與廣發銀行客服溝通后,陳先生得到的回應是“調整已通過官網公告完成,符合合規要求”。銀行客服提出為陳先生補償8000積分(按新規則僅價值32元),陳先生拒絕接受,并表示:“這不僅是金額問題,更是對契約精神的踐踏。”
一場未被通知的價值腰斬
據陳先生講述,他于十多年前辦理了一張廣發聰明信用卡,彼時銀行工作人員明確表示“積分可以直接抵用還款金,10000積分兌20元”。
(圖源:陳先生提供)
在使用聰明卡一段時間后,2014年的某天,廣發銀行信用卡中心聯系陳先生,告知他的卡可以進行升級,并承諾積分兌換權益不變。在工作人員的建議下,陳先生將卡升級為了“廣發DIY卡”。
(圖源:陳先生提供)
由于日常消費以該卡為主,截至2025年3月,陳先生的信用卡積分已累積至959498分,接近百萬。
(圖源:陳先生提供)
陳先生鮮少主動使用積分進行兌換,計劃待有大額消費需求時集中使用。然而,當他登錄廣發銀行“發現精彩”APP兌換積分時,卻發現廣發銀行在未經用戶同意且未充分告知的情況下,單方面變更了積分兌換規則,新規則為25000積分僅兌換10元。這一變更導致陳先生的積分價值大幅縮水至300余元,直接經濟損失約1500元。
(圖源:廣發銀行積分兌換界面)
陳先生認為,廣發銀行單方面變更兌換條款屬于違規行為,嚴重侵害了用戶權益。同時,對于如此重大的規則變更,銀行未盡到有效通知義務。
“我從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主動通知,甚至APP也沒有消息彈窗提醒!标愊壬貞浀。直至2025年2月,他偶然查看積分商城時才發現這一變化。
與廣發銀行客服溝通后,陳先生得到的回應是“調整已通過官網公告完成,符合合規要求”。
經查,廣發銀行信用卡中心曾在2020年9月發布了“關于積分兌換業務規則調整的通知”,通知中調整了積分兌換簽賬額的比例,陳先生所使用的DIY卡的不再是10000積分兌20元,而變成了20000積分兌換20元。
(圖源:廣發銀行信用卡中心官網)
2024年2月,廣發銀行信用卡中心又發布了另一則“關于積分兌換里程及簽賬額規則調整的通知”,其中對積分兌換簽賬額又再一次進行了調整,調整后25000積分只能兌換10元簽賬額。
(圖源:廣發銀行信用卡中心官網)
廣發銀行信用卡積分幅度高達80%的權益縮水,讓陳先生非常不滿。更令他難以接受的是,這一調整僅通過官網公告發布,未通過短信、電話或APP推送等直接方式通知用戶。于是,他選擇在黑貓投訴平臺發起投訴申請。
投訴之后,陳先生接到了廣發銀行信用卡中心的致電,對方建議他接受現狀,并提及曾開放過“特殊通道”允許用戶按舊規則兌換,但該通道目前已關閉。陳先生質疑:“所謂特殊通道的開放時間,可能只在負面輿情集中爆發時短暫存在,絕大多數用戶根本無從知曉!
后續廣發銀行提出為陳先生補償8000積分(按新規則僅價值32元),陳先生拒絕接受,并表示:“這不僅是金額問題,更是對契約精神的踐踏!
兌換商品總售罄?
百萬積分難兌現
即便未被規則調整波及的用戶,也面臨另一種困境——因“手速”不夠快而搶不上心儀的兌換商品。
多名消費者反映,廣發銀行信用卡積分兌換困難,積分商城中高價值兌換項目始終顯示“已售罄”。
部分用戶因積分兌換難的問題,在社交平臺發布“吐槽”,在不同的時間卻得到幾乎相同的回復——“目前廣發積分商城產品每天10點更新庫存,建議您可多刷新幾次”。
(圖源:小紅書)
然而,當他們準時守候在電腦前或手機前,準備搶購心儀的禮品時,卻發現庫存依然告急,無法進行兌換。
(圖源:黑貓投訴平臺)
針對此事,新浪金融曝光臺致電廣發銀行信用卡中心客服,對方表示積分兌換實物會在每日上午10點更新庫存,但未說明具體補貨數量。客服僅回應“庫存有限制”,并建議轉向還款紅包、咖啡券等權益。
業內普遍認為,銀行信用卡權益“縮水”原因或在于“降本”。廣發銀行日前披露的2024年財務數據顯示,公司全年營收687.96億元,同比下降0.65%;凈利潤約150億元,同比下降約5%。這是廣發銀行多年來首次出現營收凈利“雙降”的局面。
為控制成本,廣發銀行近年來陸續縮減機場貴賓廳、消費返現等權益,積分貶值成為降本手段之一。
權益“縮水”、積分兌換困境正在反噬廣發信用卡的市場口碑。截至2025年3月12日,黑貓投訴平臺上關于廣發信用卡的投訴量達到15894條,“虛假宣傳”則是消費者們的投訴熱點。
縮水是趨勢?
權益調整須依約合法
近日,央行發布2024年支付體系運行總體情況。數據顯示,發卡量方面,截至2024年末,信用卡和借貸合一卡7.27億張,同比下降5.14%。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貸合一卡0.52張。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償信貸總額1239.64億元,占信用卡應償信貸余額的 1.43%。
據悉,從季度層面來看,發卡量已經連續9個季度下降。從2022年三季度到現在,累計減少約8000萬張。這表明,信用卡領域持續“降溫”。
2024年9月,中信銀行(601998)信用卡中心發布關于調整中信銀行銀聯i白金信用卡“i白金專屬36+1新生活”交易權益規則的公告,交易權益規則調整后,獲取交易權益點除要求滿足每月交易金額外,還新增了其中銀聯渠道交易金額的限制。
(圖源: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官網)
2024年12月,華夏銀行(600015)信用卡微信公眾號發文稱,為讓持卡人更好地體驗華夏銀行信用卡增值服務,保障其增值服務使用,自2025年1月1日起對增值服務使用規則調整為僅限主卡持卡人使用。
(圖源:華夏銀行信用卡官方微信公眾號)
此外,還有建設銀行、上海銀行(601229)、光大銀行(601818)、民生銀行(600016)、平安銀行(000001)等多家銀行通過不同形式對信用卡權益進行了調整。
易觀分析金融行業分析師王璽認為,信用卡當前經營壓力加大,從銀行半年報數據看當前大多銀行信用卡規模與業績雙降,基于此,經營整體更加強調降本增效。調整權益服務一方面可能是應對市場環境周期性變化,但更多可能是經營效果未達到預期,信用卡投入與預計產出不匹配,如中信近期關于36+1權益的調整,就是取消了馬術、滑雪等偏小眾的權益服務,維護成本偏高而使用人數偏少。
那么,銀行單方面公告調整信用卡權益,是否涉嫌違約?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德和衡研究院上海分院院長白耀華律師曾指出,即使銀行有權依約單方調整,也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單方調整合同條款必須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銀行需確保調整內容公平合理,未明顯損害持卡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應提前向持卡人進行通知,給予持卡人知情權和選擇權。若銀行未履行通知義務,或調整內容明顯不公平,銀行的行為可能涉嫌違約。
白耀華建議消費者,若對權益調整存在異議,首先可核對信用卡申請合同或用戶協議,確認銀行是否有權單方面調整權益,以及銀行是否履行了通知義務。若銀行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調整不公平,則可通過銀行客服電話、網點進行投訴,要求銀行恢復原權益或給出合理解釋。此外,也可向金融監管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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