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0 日消息,深圳市盛迪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遭重罰!】
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深圳市盛迪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因五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 26675.98 元,并處罰款 737 萬元。
這五項違法違規行為包括: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
時任深圳市盛迪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曾某洪,也因相關違規行為被給予警告,并處罰款 23.5 萬元。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為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決定日期為 2025 年 3 月 3 日,公示期限五年。
(責任編輯:王曉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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