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黑龍江證監局接連發布兩則公告,針對黑龍江省軒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軒鐸資產”)及其總經理池志國的相關違規行為,分別采取了責令改正和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公告顯示,軒鐸資產在運營過程中存在多項不合規之處。一是公司全職人員僅4人;二是招募說明書基金募集信息中“募集賬戶信息、認購費用、認購份額的計算方式”均無相應信息;三是實際執行的產品等級分類與制度不符;四是基金經理任前不具有5年投資經驗。
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 105 號)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黑龍江證監局依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決定對軒鐸資產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要求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加強整改,并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 30 日內向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同時,作為軒鐸資產的總經理,池志國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證監局同樣依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對池志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公開資料顯示,黑龍江省軒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總部位于哈爾濱市,主要經營范圍包括資產管理、投資管理、私募基金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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