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2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浙江常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項違法行為,被罰285.75萬元。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浙江常山農商銀行存在7項違法行為,具體包括:1.違反賬戶管理規定;2.違反商戶管理規定;3.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4.占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5.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6.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7.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
時任浙江常山農商銀行業務管理部副總經理王某、時任副行長王某珍分別被罰2.5萬元、2萬元;
時任浙江常山農商銀行零售金融部總經理陳某飛、時任會計運營部總經理鐘某受到警告,并分別被罰6萬元、7萬元。
責編:史健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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