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1月1日消息,因存在多項違法違規行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云南監管局近日對恒豐銀行昆明分行開出205萬元罰單。
經查,恒豐銀行昆明分行存在未遵循利費分離原則,浮利分費;固定資產貸款管理不審慎;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審慎;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授信管理不審慎;信用證及福費廷授信業務管理不審慎等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云南金融監管局對恒豐銀行昆明分行處罰款205萬元;時任恒豐銀行昆明分行投資銀行部總經理張鋒、時任恒豐銀行股份昆明分行公司金融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彭勃二人對未遵循利費分離原則,浮利分費負有責任,均被予以警告。
責編:李文玉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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