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連發4張罰單,處罰對象皆指向一人,即時任太原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黨委書記、理事長王軍良。
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王軍良對原太原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違規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事項負有責任;對原太原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高級管理人員、理事未經任職資格核準實際履職,利用信托計劃實現不良資產虛假轉讓,以同業存款為他行開展的投資業務提供擔保,不符合投資資質要求投資資產管理類產品事項負有責任;對原太原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違規發放土地儲備貸款負有責任。
從處罰結果來看,文號為104、105、109號都給出了王軍良警告的處罰決定。而在106號處罰決定書中,除了警告外,王軍良還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顯示,2017年8月17日,山西銀監局核準王軍良太原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理事、理事長任職資格。
不過,由于太原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在于2021年6月25日正式改名為太原農商行,而王學良也于此之際卸任,目前法人為張樹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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