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邯鄲監管分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河北大名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河北大名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等,被監管部門做出罰款200萬元處罰決定。
同時,時任河北大名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審計和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委員李建新被監管部門做出警告并罰款10萬元處罰決定、時任河北大名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規部經理張志堅被監管部門做出警告并罰款10萬元處罰決定、時任河北大名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規部員工霍志江被監管部門做出警告并罰款10萬元處罰決定、時任河北大名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審批部經理胡春波被監管部門做出警告并罰款5萬元處罰決定、時任河北大名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業務一部經理范運平被監管部門做出警告并罰款5萬元處罰決定、時任河北大名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審批部員工黃文靜被監管部門做出警告并罰款5萬元處罰決定、時任河北大名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一部員工任曉燕被監管部門做出警告并罰款5萬元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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