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11月23日消息,因關聯方認定不準確導致重大關聯交易未經董事會批準;未將部分集團客戶納入統一授信管理,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日前對山西銀行處罰款190萬元。
時任山西銀行太原分行公司部總經理助理楊曉雅對未將部分集團客戶納入統一授信管理事項負有責任,時任山西銀行風險管理部員工盧芳對關聯方認定不準確導致重大關聯交易未經董事會批準事項負有責任,二人均被予以警告。
責編:李文玉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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