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第七批支付牌照有效期屆滿,這也是自《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以來,首批面臨續展的支付牌照。中國人民銀行將如何安排此次續展,引起業內關注。如今,這一安排終于落地。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在官網對該批次支付牌照進行了更新。新版支付牌照的變化是:登記的業務類型按照《條例》進行了重新劃分;登記的有效期更新為“2024年7月9日(過渡期至2025年7月9日)”。
例如,人保支付科技(重慶)有限公司、抖音支付科技有限公司9家公司的支付牌照業務類型變更為“處置賬戶運營Ⅰ類”,廣州合利寶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暢捷通支付技術有限公司的支付牌照業務類型變更為“儲值賬戶運營Ⅰ類、支付交易處理Ⅰ類”,樂刷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牌照業務類型變更為“支付交易處理Ⅰ類、支付交易處理Ⅱ類”。
此次支付牌照換新其實并非突然。早在7月11日,每經記者獲悉部分機構已經拿到了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新版支付牌照。
而此次支付牌照換新的結果,主要與新實施的《條例》有關。
5月1日,被喻為非銀行支付“基本法”的《條例》開始正式實施。7月26日,與之配套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發布并施行。同時,《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2號發布,以下簡稱“2號令”)、《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0〕17號公布)廢止。
根據《條例》,非銀行支付業務根據能否接收付款人預付資金,分為儲值賬戶運營和支付交易處理兩種類型,但是單用途預付卡業務不屬于本條例規定的支付業務。
《實施細則》進一步規定,原來的互聯網支付,或者原來同時開展互聯網支付和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的,歸入儲值賬戶運營Ⅰ類;原來的預付卡發行與受理、預付卡受理歸入儲值賬戶運營Ⅱ類,經營地域范圍不變;原來的銀行卡收單歸入支付交易處理Ⅰ類,經營地域范圍不變;原來僅開展規定的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不開展互聯網支付的,歸入支付交易處理Ⅱ類。
同時,《實施細則》對過渡期進行了安排,為其施行之日至支付牌照有效期截止日,過渡期不滿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
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實施細則》有關問題答記者問時表示,考慮到17家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分別于2024年7月9日和2025年3月25日到期,距離《實施細則》施行日較近,為保障這兩批次支付機構具有充足的準備時間,《實施細則》將其過渡期放寬至12個月。
博通分析金融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在接受每經記者采訪時表示:“在我看來,它的延長期只有一年,就是明年7月9日的時候就要到期了。那么到時候是還有5年的期限,還是說以后就是長期管理了,這個到時候肯定會明確。”
據了解,根據此前實施的2號令,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如果期滿時續展成功,有效期再延長5年,以此類推。而每經記者注意到,取代2號令的《條例》,以及配套的《實施細則》,并未提及支付牌照的有效期及續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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