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溫州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浙江樂清聯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以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或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于其他借款人,被罰款155萬元。
時任浙江樂清聯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吳大鳴受到警告并被罰款10萬元,時任浙江樂清聯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李國強受到警告并被罰款8萬元。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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