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華夏銀行(600015)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因授信調查及管理嚴重不盡職,被江西監管局罰款40萬元。
熊某(時任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個人業務部員工)被警告并處5萬元罰款;竇某(時任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營業部公司客戶經理)被警告并處5萬元罰款;石某揚(時任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營業部總經理)被警告;熊某燕(時任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授信專職審批人)被警告;李某偉(時任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副行長)被警告;蔣某凡(時任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首席風險官)被警告并處5萬元罰款;黃某(時任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行長)被警告并處5萬元罰款;廖某東(時任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黨委書記、行長)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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