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威海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威海藍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嚴禁跨地域經營監管要求落實不到位、貸后管理不盡職,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違法違規行為被威海監管分局罰款7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24年4月2日。
同時,兩名責任人也受到了相應的處罰。
具體來看,時任威海藍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軟件開發中心風險大數據研發團隊總經理助理李興華對威海藍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嚴禁跨地域經營監管要求落實不到位,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負有責任被罰款5萬元;時任威海藍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金融事業部總經理助理張波對威海藍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貸后管理不盡職,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負有責任也被罰款5萬元。
據了解,藍海銀行于2017年6月29日正式開業,系中國銀保監會批準的山東省民營銀行,該行重點發展供應鏈金融、普惠金融和互聯互通,布局打造O2O類互聯網銀行。
互聯網存貸款新規之后,異地展業成為快速擴張的最大難題。根據民營銀行“一行一店”的要求,藍海銀行總部設于山東威海,或存在著“試探性”異地展業的心理。
2021年2月,銀保監會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明確提出嚴控跨區域經營,地方法人銀行不得跨注冊地轄區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在當時會議之后監管部門通過窗口指導的形式明確了民營銀行中的微眾銀行、網商銀行、新網銀行、億聯銀行以及直銷銀行中的百信銀行,共5家展業范圍不受限制,其中并沒包括藍海銀行。
有業內人士表示,民營銀行是否允許一定比例的異地展業有一定的爭議,在線上展業的過程中,前提是該行科技能力是否過關,比如是不是有自建的科技體系、數據是否封閉、智能風控體系是否完善,是否能識別用戶是否異地,包括識別戶籍地、工作地、手機歸屬地等等,這或許也是這位軟件開發中心風險大數據研發團隊負責人負有責任被罰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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