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3月22日|據每經,近日,天津證監局公布了一張關于個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天津證監局對王建林持股變動信息披露違法違規、限制期轉讓天津濱海能源(000695)(000695.SZ)股票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審理發現,王建林控制11個賬戶交易“濱海能源”股票,其間2次持股達5%,最高持股達11.09%,一度躋身公司前十大股東之列。
王建林未按規定披露相關信息,且仍繼續交易該股票,違反了有關規定。天津證監局決定對王建林合并采取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176.73萬元違法所得,并處以300萬元罰款。截至2023年底,王建林仍持有濱海能源總股本的4.87%,位列第三大股東,持股市值1.17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經天津證監局查明,王建林的交易資金大部分來源于王建林本人及家庭資金。但在聽證會上,王建林表示,目前濱海能源浮虧巨大,家庭負債嚴重,生活困難。自去年3月一度達到16.79元后,濱海能源股價一路下跌,今年2月一度跌至6.29元,較最當初高點跌超60%。截至3月21日收盤報收9.18元,總市值20.3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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