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3月14日|據大灣區之聲,近日,深圳發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規范我市轉租和受托經營房屋租賃行為的通知》。《通知》明確提出規范“二房東”、住房租賃資金監管、防止“房中房”、規范房源信息發布等。 該新規涉及住房租賃行業全流程,從備案、登記、納入監管、租金監測等,將最大程度保護消費者權利和利益。 《通知》明確通過轉租或者受托經營方式開展業務的企業、機構和轉租住房數量達到十套(間)及以上的自然人,應當依法辦理商事登記,取得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當注明“房屋租賃”;開展住房租賃業務的,經營范圍應當注明“住房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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