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業務公告2024年第32號
根據國家國債發行的有關規定,財政部決定發行2024年第一期儲蓄國債(憑證式)(以下稱第一期)和2024年第二期儲蓄國債(憑證式)(以下稱第二期),現將發行等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和第二期國債(以下統稱兩期國債)均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種,最大發行總額300億元,其中,第一期期限為3年,最大發行額150億元,票面年利率2.38%;第二期期限為5年,最大發行額150億元,票面年利率2.5%。
二、兩期國債發行期為2024年3月10日至2024年3月19日。
三、投資者購買兩期國債后,可到原購買機構辦理提前兌取。但發行期最后一天(即3月19日)不辦理提前兌取。
四、投資者提前兌取兩期國債按實際持有時間和相對應的分檔利率計付利息,具體為:從購買之日起,兩期國債持有時間不滿半年不計付利息,滿半年不滿1年按年利率0.35%計息,滿1年不滿2年按0.85%計息,滿2年不滿3年按1.87%計息;第二期國債持有時間滿3年不滿4年按2.32%計息,滿4年不滿5年按2.43%計息。
其他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24年第31號)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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