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根據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決定,吳清被任命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主席,免去易會滿同志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和主席職務。目前易會滿的去向還沒有宣布。從歷任證監會主席離職后的去向看,多在金融相關部門繼續任職。有兩任主席已經去世,也有人因違紀受到了黨紀處分。
第一任主席:劉鴻儒
1992年-1995年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卸任證監會主席后,劉鴻儒繼續擔任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同時他還在多個民間組織任職,在大學兼任教授,在上市公司擔任獨立董事,著有《社會主義貨幣與銀行問題》《社會主義信貸問題》等多種金融學術著作。2002年,劉鴻儒與李步云在上海創立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2012年3月29日,出任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理事會名譽理事長。
第二任主席:周道炯
1995年3月-1997年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離開證監會崗位后,于1997年5月至2000年7月任中國建設銀行監事會主席、國務院稽查特派員。周道炯是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三屆黨代會代表,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財經委委員,還于2005年4月離休。2024年1月11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0歲。
第三任主席:周正慶
1998年4月-2000年2月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卸任證監會主席一職后,周正慶連續擔任了第九屆、十屆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18年7月21日,周正慶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3歲。
第四任主席:周小川
2000年2月-2002年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2002年,周小川卸任證監會主席一職,履新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并在這一崗位上又干了15年。2018年-2022年,任中國金融學會會長、博鰲亞洲論壇副理事長、中方首席代表,2022年起任博鰲亞洲論壇副理事長、中方首席代表。至今周小川仍經常就金融問題發表觀點。
第五任主席:尚福林
2002年12月-2011年10月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黨委書記,是至目前為止任期最長的主席,長達8年10個月。2011年10月,尚福林出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黨委書記。2018年3月-2023年3月,擔任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主任。現在尚福林多以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理事長身份發表觀點。
第六任主席:郭樹清
2011年10月-2013年3月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黨委書記,是任期最短的證監會主席。結束在證監會短暫的任期后,郭樹清赴任山東省委副書記,省長;2017年2月,履新銀監會主席。銀監會和保監會合并后,2018年3月至2023年5月,任中國銀行(601988)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黨委書記,同時出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書記、副行長。2023年5月缷任銀保監會主席職務,繼續擔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書記、副行長。2023年7月,卸任央行職務,繼續擔任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第七任主席:肖鋼
2013年3月-2016年2月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黨委書記。離開證監會后,肖鋼出任第十三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委員。2020年,中國資本市場建立30周年之際,肖鋼出版了著作《中國資本市場變革》。肖鋼還常以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資深研究員身份出席智庫類活動。
第八任主席:劉士余
2016年2月-2019年1月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黨委書記。劉士余之后的職務為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黨組副書記。但在這個職位上劉士余并沒有待多久。2019年10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第十九屆中央委員,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原黨組副書記、理事會主任劉士余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士余同志身為中央委員,背離初心使命,政治立場動搖,黨性原則缺失,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公開發表不當言論,缺乏政治警覺和保密意識;為官不廉,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私利,違規安排他人到金融系統工作和提拔職務,為親屬違規購房打招呼,收受禮品禮金。
劉士余同志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并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同時,鑒于劉士余同志能夠主動投案,如實交代違紀違法問題,認錯悔錯態度較好,按照“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對其可予從輕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劉士余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調研員;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四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給予劉士余同志留黨察看二年的處分。
(編輯:張遠帆)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