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信貸管理水平將迎來提升。2月2日,來自金融監管總局官網信息,為進一步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升信貸管理能力和金融服務質效,金融監管總局對《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項目融資業務指引》等信貸管理制度(以下簡稱“三個辦法一個指引”)進行了修訂,形成《固定資產貸款管理辦法》《流動資金貸款管理辦法》《個人貸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固貸辦法》《流貸辦法》《個貸辦法》,并統稱“三個辦法”)現正式發布,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拓寬各項貸款用途范圍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對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提出了新的要求,“三個辦法一個指引”中的一些規定也表現出一定的局限性和滯后性,需要更新調整,以更加適應當前信貸業務的發展趨勢。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指出,根據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關于“金融要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高質量服務”等相關精神,修訂“三個辦法一個指引”,能夠更好地適應商業銀行信貸業務實際和發展趨勢,督促商業銀行進一步提高信貸管理的精細化和規范化水平,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圖片來源:金融監管總局官網
本次修訂合理拓寬了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的用途范圍,并明確參照適用范圍,著力涵蓋當前市場各類合理的融資用途需求。同時進一步明確借款人對象范圍,有效滿足不同類型市場主體融資需求。
具體來看,《固貸辦法》明確,固定資產貸款是指向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發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資產投資的本外幣貸款。固定資產投資是指借款人在經營過程中對于固定資產的建設、購置、改造等行為。《流貸辦法》明確,流動資金貸款是指貸款人向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發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經營周轉的本外幣貸款。流動資金貸款不得用于股東分紅,不得用于金融資產、固定資產、股權等投資,不得用于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
對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以及采礦權等其他無形資產辦理的貸款,可根據貸款項目的業務特征、運行模式等參照《固貸辦法》執行,或適用《流貸辦法》。
一位銀行業觀察人士指出,此次修訂合理拓寬了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的用途范圍等,有助于發揮金融機構規范展業,提升金融機構信貸投放靈活性,更好滿足市場主體的合理融資需求,也有助于提升金融機構服務能力,有效防范風險。
提高受托支付靈活性
為減小貸款被挪用的風險。此次修訂優化調整受托支付金額標準,與當前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對于固定資產貸款,明確向借款人某一交易對象單筆支付金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的,應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對于流動資金貸款,規定支付對象明確且向借款人某一交易對象單筆支付金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應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對于個人貸款,明確單次提款金額超過30萬元人民幣的個人消費貸款,以及單次提款金額超過50萬元人民幣的個人經營貸款,應采用受托支付方式。
適度延長固定資產貸款受托支付時限,滿足相關合理需求。將固定資產貸款受托支付時限最長放寬至十日,并明確在不可抗力情況下可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具體的支付時限。
增加借款人緊急用款相關規定,提高受托支付靈活性。對于固定資產貸款、流動資金貸款及個人經營貸款,明確對貸款資金使用記錄良好的借款人,在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范圍內,出現合理的緊急用款需求,貸款人經評估認為風險可控的,可適當簡化受托支付事前證明材料和流程,并于放款后及時完成審核。
此外,今后不再對受托支付走款占比進行考核。貸款人在發放貸款前應確認借款人滿足合同約定的提款條件,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實施管理與控制。
針對防控貸款資金挪用行為,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指出,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與借款人約定,借款人出現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等情形時,如個人經營貸被挪用于房地產領域等,借款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貸款人可采取的提前收回貸款、調整貸款支付方式、調整貸款利率、收取罰息、壓降授信額度、停止或中止貸款發放等措施,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貸款人應健全貸款資金支付管控體系,加強金融科技應用,有效監督貸款資金按約定用途使用。發現借款人挪用貸款資金的,應按照合同約定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管控。
防范貸款期限錯配
為填補關于貸款期限的制度空缺,并有效防范貸款期限錯配產生的風險,進一步優化貸款結構,本次修訂也明確了各類貸款期限。
例如,固定資產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十年,確需辦理期限超過十年貸款的,應由貸款人總行負責審批,或根據實際情況審慎授權相應層級負責審批。流動資金貸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三年,對經營現金流回收周期較長的,最長不超過五年。個人消費貸款期限不得超過五年。個人經營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五年,對于貸款用途對應的經營現金流回收周期較長的,最長不超過十年。
此外,國家有關部門對于房地產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個人助學貸款、汽車貸款等的貸款期限另有規定的,繼續執行相關規定。
博通咨詢資深分析師王蓬博表示,舊法的修正實際上是為了更適應新的行業變化和需求,更好地推動實體經濟發展;另外則是為了彌補此前出現的漏洞,比如強調個人經營貸被挪用于房地產領域等,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等條例,執法更加明確。
上述銀行業觀察人士強調,此次修訂貸款期限制度,補齊貸款制度方面的短板,對相關貸款產品的期限提出明確要求,有助于降低銀行資產與負債端的期限錯配問題,降低流動性風險。同時,對個人消費貸、經營貸期限不超過五年,有助于機構規范開展業務,同時,消費貸產品期限縮短也有助于降低信用貸套現使用吸引力。
金融監管總局指出,發布實施“三個辦法”是完善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管理制度的重要舉措,有利于進一步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升信貸管理能力,防范金融風險,提升金融服務質效。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做好“三個辦法”的實施工作,積極推動信貸業務健康有序發展。
北京商報記者 宋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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