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保定市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唐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因超過期限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撤銷資料;未按照規定處理征信異議,受到警告,并被罰款人民幣6.5萬元。兩名時任員工對未按照規定處理征信異議負有責任,分別被罰款1萬元。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姓名)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行政處罰 決定機關名稱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
備注 |
1 |
唐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
保銀罰決字〔2024〕1號 |
1.超過期限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撤銷資料。 2.未按照規定處理征信異議。 |
警告,罰款人民幣6.5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保定市分行 |
2024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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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辛梓豪(時任唐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授信審批部經理) |
保銀罰決字〔2024〕2號 |
對唐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未按照規定處理征信異議。 |
罰款人民幣1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保定市分行 |
2024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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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丁淑靜(時任唐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客戶二部客戶經理) |
保銀罰決字〔2024〕3號 |
對唐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未按照規定處理征信異議。 |
罰款人民幣1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保定市分行 |
2024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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