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產品再現提前“退場”。11月27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華夏理財發布公告表示,為最大程度保障投資者利益,經審慎評估,擬提前終止旗下一款理財產品。在此之前,包括交銀理財、中原銀行、盛京銀行在內的多家銀行及理財公司也選擇提前終止運作部分理財產品。從三方機構監測數據來看,開年至今,全市場累計約有1979款理財產品提前終止。分析人士指出,理財產品提前終止有利于投資者及時止損,減少因理財產品業績不佳導致的資金損失程度,但是可能會降低投資者對機構投研管理能力的信任。
又一理財產品提前退出市場。根據華夏理財11月27日發布的公告,華夏理財固定收益純債型一年定開理財產品2號(產品代碼:21113302)于2021年12月1日成立,根據市場及投資運作情況,為最大程度保障投資者利益,經審慎評估,該公司擬定于2023年12月1日提前終止本理財產品。
華夏理財指出,將于產品提前終止日后2個工作日(內),根據實際投資結果向華夏理財客戶及代銷機構一次性劃付理財本金及收益(如有),代銷機構客戶的理財本金及收益(如有)的具體到賬賬戶、到賬日及到賬時間以代銷機構劃付規定為準。
理財產品提前“退場”的案例并不少見。據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開年至今,包括交銀理財、中原銀行、盛京銀行在內的多家銀行及理財公司均選擇提前終止運作部分理財產品。在宣布提前終止的理財產品中,絕大部分的存續期在1年以上,也有個別產品存續時間僅維持半年。
例如,“盛京銀行添益系列理財產品六個月定開67期”于2022年9月8日成立,盛京銀行選擇在今年3月9日提前終止了該只產品;一家理財公司推出的開放式理財產品,于2022年12月成立,提前終止日期為3月9日,存續期不足半年。
據普益標準監測,截至11月27日,2023年以來全市場累計約有1979款理財產品提前終止。談及理財產品提前“退場”的原因,有銀行人士此前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主要出于保護投資者利益,可能與投資方向調整和市場走勢判斷有關,例如,擔心市場環境不好影響收益等。
普益標準研究員葉發榮分析稱,產品提前終止的核心原因在于“保障投資者權益”,具體包括以下三點:一是經產品管理人綜合研判認為,因后續存在不可控市場因素,提前終止產品比維持產品運作更有利;二是該產品的投資業績不及預期,觸發了部分提前終止條款;三是因為產品規模大幅下降,導致產品規模過小甚至可能無法支撐產品運作成本,為保障投資者利益,從而進行提前終止操作。
凈值化全面轉型后,對理財產品的投研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除了提前終止外,理財公司更應從根本上“下手”,提升主動管理能力、降低產品凈值波動,滿足投資者多元化理財需求。融360數字科技研究院分析師劉銀平建議,銀行及理財公司應設置合理的業績比較基準,盡量避免設置過高的業績比較基準,還應謹慎選擇投資標的,防止金融資產遭遇信用惡化事件導致產品收益下跌。
對投資者而言,葉發榮進一步指出,對投資者來說,理財產品提前終止有利于投資者及時止損,減少因理財產品業績不佳導致的資金損失程度,但是可能會降低投資者對機構投研管理能力的信任。在購買理財產品前,應綜合權衡自己的財務狀況、風險偏好、風險承受能力和預期收入、流動性需求等。另外,不盲聽、盲信、盲從,不追逐“熱門”產品,也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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