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據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湖北省委批準,湖北省紀委監委對湖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段銀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段銀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串供堵口,偽造、銷毀證據,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職工錄用、職務晉升等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利;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在分配、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搞權色交易;生活腐化、道德敗壞。
段銀弟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靠金融吃金融”,利用手中掌握的金融資源和權力,大搞幕后交易、利益交換,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貸款審批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擅權妄為,濫用金融審批權,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并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段銀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湖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段銀弟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段銀弟于1965年1月出生,高級經濟師,1985年7月參加工作。段銀弟曾任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政策性銀行監管處處長、原湖北銀監局政策性銀行和郵政儲蓄機構監管處處長、政策法規處處長,原湖北銀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自2011年2月起,段銀弟任湖北銀行副董事長、行長。2017年5月,段銀弟被任命為湖北省政府金融辦主任。一年半后,2018年11月,段銀弟出任湖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局長。
今年6月,據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段銀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湖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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