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23日訊 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網站近日發布了《關于鼎益豐“原始股權”“期權”等業務的風險提示》。
據上述風險提示,近期,深圳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專班辦公室(以下簡稱“深圳處非辦”)接到群眾反映,“鼎益豐”關聯主體,包括“元豐”“元匯”“元亨”“萬鼎”“天鼎”“嘉鼎”“華音”等分部,通過茶會、晚會、讀書會、上市發布會等線上線下活動、宣揚“肽”“光波磁電療法”等產業概念,以“禪意投資法”等吸引投資人認購“鼎益豐”關聯主體的“原始股權”或“期權”,存在非法集資風險。目前,相關投資活動已出現“返利延期”“合同到期未退款”“難以兌付”等情況。
關于“鼎益豐”相關主體,深圳處非辦在今年2月19日發布了有關風險提示,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鼎益豐”在深圳轄內的經營主體進行核查,對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警示約談,責令不持有金融許可證、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的主體不得非法從事金融活動,不得非法集資。
針對群眾反映的有關情況,深圳處非辦將依法依規采取措施,聯合有關部門嚴厲處置轄區內的非法集資活動,維護轄區正常金融市場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
上述風險提示指出,為保障和維護廣大群眾利益,再次向廣大群眾提示如下:“鼎益豐”在深圳的經營主體不持有金融許可證、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請廣大群眾增強風險意識,謹慎選擇投資理財渠道,不參加不具備金融從業資質的主體舉辦的各類金融產品宣傳集會,對高收益、原始股權、期權等投資項目保持警惕,切莫掉入非法集資陷阱。根據《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的規定,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
任何單位和個人若掌握相關線索,均可以依據《深圳市非法集資舉報獎勵辦法》的規定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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