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1月15日訊 今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溫州監管分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浙江龍港農村商業銀行因固定資產貸款辦理不審慎;個人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于關聯企業固定資產建設;抵押物協議作價不審慎,被罰款14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23年11月10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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