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西安銀行公告顯示,近日,該行董事會秘書石小云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和成長價值的認可,合計增持該行股份8萬股,占該行總股本的0.0018%。
西安銀行(600928)表示,本次增持資金來源于石小云自有資金,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方式增持。本次增持后,石小云合計持有該行股份15萬股,占該行總股本的0.0034%。
另外,西安銀行在公告中提到,因石小云親屬對窗口期時間理解錯誤,在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操作過程中,有4萬股股份的增持是在2023年10月30日,與該行第三季度報告披露同日進行,增持價格為3.48元/股,上述增持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第十二條中關于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上市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規定,構成窗口期買賣公司股票。
經公司核查,石小云親屬在窗口期增持股票的行為并非主觀故意,也不存在因獲悉內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西安銀行將以此為戒,要求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加強對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學習,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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