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5月22日訊 日前,廈門銀保監局披露針對廈門農商銀行3張罰單,對該行合計罰款達785萬元。
具體來看,廈門農商銀行因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貸后管理不到位、變相接受本行股權質押,被廈門銀保監局沒收違法所得99884.48元,并處180萬元罰款;當事人楊平宇、葉松青、林智樂被給予警告。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是2023年5月17日。
廈門農商行因違規將信用卡發卡營銷環節外包給發卡業務服務機構;重大關聯交易未經審查和審批;資產風險分類不準確;未按要求報告存量異地非持牌機構實際情況,且未在過渡期內完成整改,被廈門銀保監局處以195萬元罰款,當事人李回返、李毅斌、丘吳生分別被給予警告。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是2022年7月15日。
廈門農商行因變相接受本行股權質押;未將應納入關聯方管理的企業納入關聯方管理;資本計量不準確;信用卡業務違規接受未持牌第三方機構擔保;違規處置不良資產;轉貼現交易存在未背書、不見票、“倒打款”問題;越權指定債券交易,造成重大損失;信貸資金挪用于繳交地價款;為未履行合法報批程序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供融資;阻礙現場檢查,隱瞞或提供虛假資料;違規提供擔保或回購承諾等,被廈門銀保監局處以罰款41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是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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