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安信信托(600816)發布《關于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2022年年度報告問詢函的公告》表示,5月10日,該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問詢函》。
報告期內,安信信托實現營業總收入1.95億元,已連續三年下滑。其中信托業務手續費及傭金收入1.91億元,均為信托報酬,根據三季報問詢回復,其中1.5億元來自于單一信托項目A終止后形成的信托報酬。2023年一季報顯示安信信托營業總收入0.11億元。同時該公司2022年及2023年一季度收取利息、手續費及傭金的現金流入均為0。
上交所要求安信信托補充披露:結合信托業務開展及清收情況說明營業收入持續下滑的原因;相關信托項目已終止情況下未有回款的原因,相關收入是否滿足確認條件;2022年主要收入來自于單一信托項目且規模較小,相關收入是否具有可持續性,安信信托擬采取的改善措施。
關于債務重組方面,2021年度,安信信托與中國信托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代表中國信托業保障基金,以下簡稱“信保公司”)就44.5億元流動性支持本金及利息債務達成和解,2022年9月,信保基金法院裁定以上海國之杰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持有的14.55億股安信信托股票抵償該公司對信保公司所負債務42.63億元。2022年12月28日,信保公司向安信信托出具了函件,同意確認司法償債將相對于36.5億元本金及其利息合計47.20億元的待和解債務進行清償,同時豁免差額合計4.57億元的債務,增厚該公司歸母凈資產12.61億元。
上交所要求安信信托向相關方核實并補充披露:信保公司就債務豁免履行審批程序的情況,發出關于豁免公司債務的函之前是否已獲得有效、充分的授權,相關行為是否符合所適用的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并結合上述情況明確說明上述債務豁免是否為單方面、不附帶任何條件、不可變更、不可撤銷;請結合前述債務重組程序、時間安排等說明本次債務豁免事項的正式生效時點,報告期內確認權益的依據,并進一步說明安信信托是否存在通過本次債務豁免規避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并充分提示相關風險;2022年12月31日,安信信托表內有息負債情況,包括對手方、形成原因、計息情況及后續償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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