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為加強精算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我國精算事業健康發展,更好適應我國保險業高質量發展需要,4月13日,銀保監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研究起草了《精算師職業資格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資格規定》)和《精算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
《資格規定》對申請精算師職業資格證書的條件作出規定。準精算師級別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通過準精算師級別5門科目考試;參加并完成相關法律和監管規定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正精算師級別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取得準精算師級別的職業資格證書;通過正精算師級別對應專業類別要求的公共、專業和選考共5門科目考試;累計5年以上的精算或金融領域相關實務經驗;參加并完成職業道德教育;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滿足條件的,由精算師協會頒發銀保監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監制的相應級別的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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