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23日訊 今日,人民銀行網站顯示,湖南韶山農村商業銀行因未按規定報送金融統計數據等多項違法行為,被人民銀行湘潭市中心支行警告,并處29.4萬元罰款。
具體來看,其違法行為包括:未按規定報送金融統計數據;未按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撤銷資料;未按規定流程收繳假幣;未按規定每月全額解繳假幣;未按規定配備具備判斷和挑剔假幣專業能力的現金從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假幣賬實分管;未按規定報備征信查詢用戶;未按規定開展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未按規定建立以分級授權為核心的消費者金融信息使用管理制度并嚴格落實信息使用授權審批程序;未按規定對投訴進行正確分類并按時報送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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