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遼寧銀保監局發布公告,核準張弢本溪銀行董事長任職資格。
遼寧銀保監局表示,張弢應自該局批復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向該局報告到任情況。如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本批復失效,該局將辦理注銷手續。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