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酒泉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公眾號“酒泉檢察”發布消息,酒泉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張森涉嫌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一案,經酒泉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肅州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肅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森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辯護人的意見。肅州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2年至2020年,被告人張森利用擔任中國酒泉分行黨委書記、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為相關企業審批、發放貸款過程中,違反銀行貸款審批流程規定,指令下屬為不符合貸款條件的單位辦理貸款,出具銀行保函,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悉,2022年7月,張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酒泉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年12月,張森被雙開。當時,通報顯示,張森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頂風違紀,多次收受信貸客戶禮金、購物卡,頻繁接受信貸客戶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違反廉潔紀律,當官經商“兩不誤”,與他人合伙經商辦企業;違反生活紀律。
此外,他還罔顧國家金融安全,盲目追求營銷業績,違規向他人發放巨額貸款,給國家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損失;違反行業禁令,多次違規向他人出具金融票證,情節特別嚴重;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貸款審批、發放的職務便利,以各種形式收受信貸客戶財物,數額巨大。
公開資料顯示,張森,男,回族,1965年1月出生,甘肅臨夏人,在職大學學歷,工商管理碩士,1981年10月參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6.10-1987.12 甘肅省東鄉縣委辦公室干部
1987.12-1992.03 中國建設銀行臨夏州分行營業室職工
1992.03-1998.12 中國建設銀行臨夏州分行房地產信貸部主任
1998.12-2007.09 中國建設銀行臨夏州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
2007.09-2009.04 中國建設銀行臨夏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
2009.04-2011.05 中國建設銀行甘南分行黨總支書記、行長
2011.05-2012.08 中國建設銀行臨夏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12.08-2018.01 中國建設銀行酒泉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18.01-2018.04 中國建設銀行甘肅省分行住房金融業務部干部
2018.04-2020.04 中國建設銀行甘肅省分行住房租賃業務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20.04-2020.07 中國建設銀行甘肅省分行住房金融業務部副總經理、住房租賃業務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兼)
2020.07-2022.01 中國建設銀行甘肅省分行住房金融與個人信貸部副總經理
2022.01-2022.11 中國建設銀行甘肅省分行住房金融與個人信貸部高級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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