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2月30日電 據銀保監會網站30日披露,華夏銀行(600015)長春分行被罰420萬元。
吉林銀保監局機關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12月27日,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被處罰款420萬元。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貸后管理不到位,未有效監控貸款資金使用情況;貸款調查不審慎,首付款來源真實性審核不到位;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貼現資金管理不到位。
來源:銀保監會網站
(中新經緯APP)
編輯:付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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