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遼寧銀保監局發布公告,核準王志民鞍山銀行副行長任職資格。
遼寧銀保監局表示,王志民應自該局批復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向該局報告到任情況。如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本批復失效,該局將辦理注銷手續。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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