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的建立,我國綠色金融“三大功能”“五大支柱”也日益完善,有效地支持了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和轉型。
2022年來,中國人民銀行通過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發放低成本資金帶動減排;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擴圍至七省(區)十地,試驗區內200多家金融機構完成環境信息披露報告試編制;此外央行還提出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有效銜接,開展環境風險防范和壓力測試,推動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碳核算工作,為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提供依據。
黨的二十大報告進一步指出,“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完善支持綠色發展的財稅、金融、投資、價格政策和標準體系”。
“當前,國內外形勢復雜多變,全球應對氣候變化面臨諸多挑戰。但是,全球適應和緩解氣候變化的大趨勢不會改變。”在2022年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年會上,央行副行長宣昌能表示,中國央行將繼續做好金融支持綠色低碳轉型重點工作,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作出應有貢獻。
宣昌能透露了央行下一步推動綠色金融工作的四大重點:一是持續完善綠色金融標準,大力提升碳核算和環境信息披露水平;二是用好用足金融政策支持綠色低碳轉型,研究開展綠色金融綜合評價;三是防范氣候環境相關金融風險,鼓勵金融機構將氣候風險管理納入發展戰略和業務流程管理;四是深度參與綠色金融國際合作與治理。積極參與引領綠色金融和轉型金融標準制定。
碳減排工具帶動減排8000萬噸
2021年央行官宣推出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是綠色金融一大里程碑事件,相關貸款在2022年已初具規模。
2022年8月,外資銀行首次被納入該工具實施范圍,德意志銀行(中國)、法國興業銀行(601166)(中國)獲碳減排支持工具金融機構資格。
在2022年,多家符合要求的銀行已按季度披露相關貸款情況,我國碳減排支持貸款持續保持高速增長。據21世紀經濟報道梳理數據發現,截至發稿前包括六大國有銀行在內10家銀行披露了今年三季度碳減排支持貸款情況,包括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601988)和建設銀行在內共4家銀行碳減排貸款突破百億規模。
“截至今年9月末,碳減排支持工具累計使用2400多億元,支持碳減排貸款超過4000億元,帶動減少碳排放8000多萬噸。”易綱在2022年金融街(000402)論壇年會上透露。
“這項工具堅持市場化原則,支持金融機構向清潔能源、節能減排、碳減排技術這三個重點領域的企業提供貸款。除了資金支持外,碳減排支持工具還要求金融機構計算和披露貸款所帶動的碳減排量,這對于引導綠色理念,推動碳核算和信息披露具有積極意義。”易綱如是評價。
根據央行最新公布的2022年第三季度貨幣政策運行報告數據顯示,第三季度,央行通過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分別向相關金融機構發放資金 642 億元、222億元,合計864億元。兩個工具實施以來,央行分別累計發放資金 2469億元、578億元,合計3047億元。
“要用好用足金融政策支持綠色低碳轉型。”宣昌能在上述論壇表示,央行將研究開展綠色金融綜合評價,有序擴大評價范圍、拓展評價結果運用場景。引導金融機構用好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為具有顯著碳減排效益的項目提供低成本融資。
相比傳統的貨幣投放,碳減排支持工具有何優勢?中國銀行業支持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專家工作組國際觀察員杜紅霞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采訪時表示,碳減排支持工具的運用能夠帶來一定規模的基礎貨幣增量投放,拉動投資規模與中長期信貸增長。碳減排支持工具的再貸款具有明顯的價格優勢,有助于推動企業加權融資成本降低,可以起到一定程度推動市場利率下降的效果,“先貸后借”機制也可實現直達實體的良好政策效果。
綠色金融試驗區擴圍至七省(區)十地
多元化的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是滿足市場主體多樣化需求、豐富和優化綠色金融市場供給結構的重要基礎。五年來,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先行先試、不斷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
2022年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擴容。據央行官網《完善綠色金融體系 助力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一文公布,同年8月,央行等六部委印發《重慶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標志著重慶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正式啟動,至此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擴圍至七省(區)十地。
據央行公布,湖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在數字化賦能、碳賬戶建設、綠色金融激勵約束機制等方面的經驗做法,已向多地推廣。2022年6月末,試驗區綠色貸款余額1.1萬億元,在全部貸款中的占比高于全國平均水平2.2個百分點。
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綠色貸款、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基金、綠色信托、碳金融產品等多層次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
據宣昌能介紹,截至2022年9月末,我國綠色貸款余額20.9萬億元,同比增長41.4%,綠色債券存量規模1.26萬億元,均居全球前列。
21世紀經濟報道根據公開資料梳理發現,國有大行和股份行仍然是綠色貸款的主力軍,而大部分中小銀行仍需發力。
“中小銀行要結合自身優勢和發展目標去提供相應的綠色金融服務。”中國銀行研究院博士后邱亦霖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采訪時指出,首先中小銀行需要根據當地的實體經濟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的需求進行金融產品的創新,并加深對產業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的研究。其次,應盡快完善相應的風控體系,借助金融科技提升自身的風險控制效率;然后,需根自身優勢,充分挖掘地方綠色金融需求和布局,更好地支持當地的產業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提升自身的金融服務能力。
就綠色債券而言,雖然我國起步較晚,但在相關政策的激勵下,我國綠色債券市場規模爆發式增長,一躍成為全球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根據央行公布的數據,截至2022年第二季度末,我國綠色債券存量規模1.2萬億元,位居全球第二位,中國綠色金融市場對全球的吸引力和影響力不斷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地方政府首次在國際資本市場發行藍色債券和可持續發展債券。今年10月,海南省政府宣布已完成海南省首單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的簿記定價,發行規模50億元人民幣,債券將在香港交易所掛牌上市,這將進一步豐富離岸人民幣債券市場的債券品種。
盡管綠色貸款和綠色債券已全球領先,但目前我國綠色發展仍面臨較大的資金缺口。
中國銀行業支持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專家工作組國際觀察員杜紅霞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從供給側看,2022年上半年綠色信貸達到19.55萬億,占本外幣貸款余額的9.47%,不到10%。綠色債券發展速度快,2022年上半年,大概新增4000多億元,占境內總債券發行額度的1.29%,占信用債發行規模的4.49%,整體比例還比較小。另外市場上也有綠色保險、綠色基金、綠色信托等創新,但總量較小。”
2022年6月,銀保監會印發《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被業內視為中國綠色金融發展的重要里程碑。該指引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從戰略高度推進綠色金融,首次提出了銀行保險機構重點關注ESG風險,最終要實現碳中和。
統一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
“要探索開發符合中國國情的金融機構碳核算方法,研究推出統一的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逐步拓展披露范圍,穩步提升信息披露質量。”宣昌能在上述會議表示。
一直以來,環境信息披露都被認為是有效降低綠色金融供需雙方環境信息不對稱、降低“洗綠”等風險的重要機制。我國在央行的牽頭下逐步建立起綠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統,同時注重運用金融科技手段開展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碳核算工作,有效降低環境信息披露和管理成本。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發稿前,13家銀行公布社會責任報告或者可持續發展報告。其中,包括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華夏銀行(600015)、興業銀行在內的7家銀行公布了在重點行業進行氣候壓力測試的探索,完善風險管理體系。
2022年環境信息披露體系也得到進一步完善。這一年,國資委發布《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質量工作方案》,指出要推動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專項報告,力爭到2023年相關專項報告披露“全覆蓋”。銀保監印發《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強調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公開綠色金融戰略和政策,充分披露綠色金融發展情況。《中國綠色債券原則》發布,指出綠色債券應滿足募集資金用途、項目評估與遴選、募集資金管理和存續期信息披露四項核心要素的要求。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正式發布企業標準《中債綠色債券環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標體系》,提出綠色債券募集資金所投綠色項目應披露的環境效益定量和定性指標。
開展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碳核算
全球氣候變化及碳中和目標驅動下,各國的經濟結構和能源結構都將發生根本性的變革,缺少前瞻性預判和相應戰略調整的金融機構面臨氣候轉型風險。
央行在官網發布的《完善綠色金融體系 助力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一文透露,目前我國已開展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碳核算工作。
平安銀行(000001)戰略發展部董事總經理盧樂書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表示,金融機構開展碳核算既是對自身氣候風險防控和損失規避的必要手段,也是響應國家碳中和政策目標、發揮綠色金融資源配置和引導作用的必要前提。
“金融機構開展碳核算工作的重點,一是在于企業、資產或個人信息的采集,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強化對企業ESG信息披露的要求,各地方加強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逐漸為信息的可獲得性提供支持;二是在于通過科學的方法學進行碳排放量及碳減排量核算,三是加強對碳核算結果的應用。”盧樂書表示。
盧樂書以傳統高碳排放行業為例,漸趨收緊的碳配額約束及碳價上漲將提高企業的運營成本,削減利潤和現金流,導致企業財務狀況惡化,進而影響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參考歐盟碳交易經驗,其年度碳配額總量保持2%左右的下降率,未來我國也可能逐漸下調免費碳配額分配;另根據國際能源署和世界銀行的預測,為實現碳中和目標,到2030年我國碳價可能要從當前的50元左右水平上升到450元左右,上升幅度接近10倍。金融機構通過碳核算,可以鎖定高氣候風險資產,從而采取行動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敞口。
金融機構如何開展碳核算?2021年,央行發布《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將金融機構碳核算及環境信息披露情況納入綠色金融評價,引導金融機構加強碳核算和環境風險管理,并帶動融資主體和其他金融活動參與者加強碳核算工作。
盧樂書進一步介紹,在數據采集方面,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強化對企業ESG信息披露的要求,各地方加強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逐漸為信息的可獲得性提供支持;在核算方法學方面,目前國際上已經形成了一些通用的碳核算方法、報告標準或指南框架,我國現行指南中也一般明確企業范圍一、范圍二的碳排放核算方法,企業范圍三核算以及個人消費領域的核算尚未形成全國統一的標準;在應用方面,部分金融機構開始嘗試將碳核算結果應用到金融機構產品與服務創新、環境風險防控等經營管理機制中,提升碳金融業務發展能力,同時加強對碳核算結果的分析,為我國核算標準、方法等理論研究提供依據。
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有效銜接
中國是二十國集團(G20)中最早提出綠色金融議題的國家,綠色金融國際合作也是我國綠色金融體系“五大支柱”之一。
2021年,中國央行擔任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聯合主席,持續推進綠色金融主流化進程,牽頭起草《G20可持續金融路線圖》和《G20可持續金融綜合報告》,獲得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核準。
2022年11月,二十國集團(G20)領導人峰會各成員領導人在峰會上批準了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提交的《2022年G20可持續金融報告》,包括《G20轉型金融框架》等重要內容。
央行多次公開場合提及轉型金融。“未來,人民銀行將進一步做好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的有效銜接,將綠色金融的成功做法和經驗推廣應用到支持轉型經濟活動的領域。”宣昌能在第五屆虹橋國際經濟論壇“推進轉型金融促進綠色低碳發展”分論壇上表示。
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如何有效銜接?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共同主席、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院長馬駿向21世紀經濟報道介紹,以支持碳中和為目標的《G20轉型金融框架》包括五大要素:一是告訴市場如何界定轉型活動;二是明確如何披露轉型活動;三是明確用哪些金融工具來支持轉型活動;四是安排激勵機制來支持轉型活動;五是保證公正轉型。
“在現有的綠色或可持續金融體系下,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的界定標準、披露要求等還不夠明確,金融機構對于經濟活動中的‘轉型’活動,以及高碳或‘棕色’活動還存在無法明確識別的情況。因此,一些金融機構‘不敢’為轉型活動提供金融服務。”馬駿表示。
“如果高碳產業的綠色低碳轉型得不到充分的金融支持,可能會暴露一些潛在的風險。”盧樂書認為潛在的風險包括高碳企業破產倒閉,資產估值大幅下降,對銀行成為壞賬,引發金融風險;由于缺乏資金,導致高碳行業低碳轉型延遲或失敗,嚴重影響“雙碳”目標的實現;高碳行業經營不景氣導致裁員或人才流失,影響社會穩定;由氣候變化引起的轉型風險不能得到遏制,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
“對于金融機構而言,我們看到了這些存量項目在低碳轉型中所面臨的這些實際困難,所以對企業進行綠色金融的支持,進階到轉型金融的支持,是有一定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的。在運用綠色金融聚焦于增量項目之外,運用轉型金融聚焦于存量項目也是未來業務的重點方向。”盧樂書說。
馬駿介紹,國際上比較典型的轉型金融產品有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SLL)、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SLB)及數量不多的氣候轉型基金等。國內市場轉型金融產品自2021年開始興起,如SLL、SLB等;中國銀行和建設銀行已發布各自的轉型債券框架,明確表述了哪些領域中的何種轉型活動會獲得其支持;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近期也發布了關于開展轉型債券試點的通知。
目前,我國已開始嘗試創新轉型領域金融產品。2022年6月22日,銀行間市場首批5單轉型債券項目發行,5單首批轉型債券發行人分別是華能國際(600011)、大唐國際、中鋁股份、萬華化學(600309)及山鋼集團,募集資金主要用于天然氣熱電聯產項目建設、電解鋁節能技改、動能轉換升級減量置換等轉型領域。
此外,在促進綠色金融國際標準統一方面,中國央行與歐盟有關部門聯合發布《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為中歐綠色債券市場互聯互通、便利綠色跨境投融資奠定基礎。
中國央行參與發起設立的央行與監管機構綠色金融網絡(NGFS)也正在成為最具國際影響力的綠色金融國際合作平臺之一。NGFS重點關注氣候變化對宏觀金融穩定、微觀審慎監管的影響,旨在強化金融體系風險管理,動員資本進行綠色低碳投資。
馬駿介紹,在過去四年多的時間內,NGFS成員已擴大到代表五大洲的130多家中央銀行、監管機構和觀察員機構,推動了一系列與綠色金融相關的政策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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