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四紅)據央行11月18日消息,為進一步擴大金融市場雙向開放,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資金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境外機構投資者可自主選擇匯入幣種投資中國債券市場。鼓勵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使用人民幣跨境收付,并通過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完成跨境人民幣資金結算。另外,境外機構投資者的境內托管人(以下簡稱托管人)、結算代理人等應按本規定相關要求代境外機構投資者辦理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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