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陽支行、施偉鋒)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浙銀保監罰決字〔2022〕27號 | ||
被處罰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 個人姓名 | 施偉鋒 | |
單位 | 名稱 |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陽支行 | |
主要負責人 | 趙國平 | ||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 | 借貸搭售貴金屬紀念幣。施偉鋒是前述違法違規行為的直接責任人。 | ||
行政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八十九條第二款 | ||
行政處罰決定 | 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陽支行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46125元,并罰款人民幣50萬元;對施偉鋒警告。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22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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