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李海顏)11月15日,青島農商行發布公告稱,該行今日收到青島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孫從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警示函》),時任監事孫從程因親屬買賣公司股票構成短線交易收到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孫從程的女兒孫宜甲于4月14日買入該行股票2萬股,于6月27日買入該行股票2000股;孫從程的父親孫思平于9月6日賣出該行股票16萬股。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四條有關規定,構成短線交易。
青島證監局表示,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該局決定對孫從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孫從程應當深刻汲取教訓,加強本人及家庭成員的證券法律法規學習,嚴格規范股票交易行為,杜絕此類違法行為再次發生,于11月30日前向該局報告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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