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壽寧縣南陽營業所)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寧銀保監罰決字〔2022〕4號 | ||
被處罰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 個人姓名 | —— | |
單位 | 名稱 |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壽寧縣南陽營業所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 柳應呂 | ||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 | 損壞金融許可證 | ||
行政處罰依據 | 《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三)項 | ||
行政處罰決定 | 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壽寧縣南陽營業所給予警告,并處以一萬元罰款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中國銀保監會寧德監管分局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22年10月13日 |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