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銀保監函〔2022〕38號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四川省分行:
你分行《關于楊榮懷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許可的請示》(川農發銀發〔2022〕195號)收悉。根據《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審定,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楊榮懷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廣元市分行行長的任職資格。
二、楊榮懷應在廣元銀保監分局核準任職資格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你分行應將其任職文件及時抄送廣元銀保監分局。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行政許可決定失效,由廣元銀保監分局辦理注銷手續。
三、你分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銀保監會有關監管規定,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履職情況。
四、你分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未盡事項按中國銀行(601988)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規定辦理。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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