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銀行業保險業金融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內設接待室、會議室、審判庭等,由法院定期派員開展調解和開庭審理工作。對法院委托委派、金融監管部門指派、人民調解委員會自收等不同來源案件均納入“調解+司法裁決”一站式服務流程,范圍覆蓋銀行、保險領域平等民商事主體間因業務產生的合同糾紛、侵權責任等。經調解達成一致的,可進入協議效力司法確認程序;調解不成的,可直接立案、開庭及制作法律文書。除配備傳統庭審同步錄音錄像功能外,通過對接人民法院“總對總”調解平臺,實現異地當事人在線調解及開庭審理審判。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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