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銀保監復〔2022〕407號
成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單位《關于發行二級資本債券的請示》(成銀行文〔2022〕168號)收悉。根據《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經審定,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單位發行不超過70億元人民幣的二級資本債券,并按照有關規定計入你單位二級資本。
二、你單位發行和管理二級資本債券,應嚴格遵守《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
三、你單位應在募集說明書等文件中載明本期二級資本債券的減記條款,且不包含贖回激勵條款;本期二級資本債券在存續期間應遵循監管機構相關監管政策調整的各項要求。
四、你單位應在二級資本債券發行完畢后一個月內就有關發行情況和你單位資本充足率變化情況向四川銀保監局提交正式書面報告。
五、你單位應制定并不斷完善與自身發展戰略和經營管理能力相適應的中長期資本補充規劃,加強資本管理,強化資本約束,確保資本的節約與有效使用。
未盡事項按中國銀行(601988)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規定辦理。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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