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銀保監復〔2022〕42號
江西上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關于黃兵同志擬任江西上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的請示》(栗農商行字〔2022〕38號)收悉。根據《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保監會令2019年第9號)規定,經我分局審查,核準黃兵同志上栗農商銀行董事的任職資格。
請你行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將該同志任職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復。
2022年8月23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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