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需要關注直接風險,與此同時更需要關注無處不在的間接風險。其中就包括供應鏈風險,受氣候變化影響,供應鏈中的某環中斷,就會對全產業造成極大的影響。
中國“雙碳”目標提出已近兩年。在金融領域,綠色金融相關業務愈發受到市場重視。
從商業銀行角度看,在國內外持續推進綠色金融業務,參與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建設,不僅意味著收獲更多來自公眾的認可,更意味著銀行要將自己視作助力綠色金融發展關鍵的一環,既能“承上”,積極響應政策號召,幫助完善相關制度,又能“啟下”,為行業及企業注入所需資金,幫助其更有效地規避環境和社會相關風險。
華夏銀行是較早重視發展綠色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之一,與世界銀行開展的系列合作項目已幫助諸多行業及地區推進綠色低碳工作。
日前,圍繞商業銀行如何響應綠色金融政策、完善綠色金融布局等話題,華夏銀行(600015)綠色金融首席顧問、原綠色金融中心主任張勇淼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專訪。
張勇淼在接受專訪時表示,華夏銀行在“十四五”期間將致力于打造“氣候友好型”銀行。作為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特別是系統性重要銀行,應積極推動實現自身碳中和目標,加強氣候變化風險管理,為綠色低碳轉型活動提供金融服務,并推動相關行業及企業開展綠色發展的國際交流。
張勇淼。資料圖
制定符合自身的碳中和方案
《21世紀》:商業銀行應如何制定符合自身發展的碳中和行動方案?
張勇淼:由于華夏銀行較早地跟各類國際組織開展了廣泛的交流與合作,因而對“雙碳”關注較早,在我國向國際社會承諾實現“雙碳”目標之前,華夏銀行就開始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發力。
開始計劃并探索如何建立氣候銀行相關體系,總體思路是像PRB、PRI以及赤道銀行概念一樣,首先制定相關標準,銀行想要成為氣候銀行,就需要制定實施方案并確定分步驟實現的目標及時間表。
《21世紀》:華夏銀行目前在實現自身碳中和目標方面進展如何?
張勇淼:在國家不斷強化和明確細化“雙碳”目標的情況下,華夏銀行愈加重視這項工作。
在商業銀行中,華夏銀行第一個提出要在2025年實現自身經營碳中和(范圍一、范圍二)。在生態環境部和監管部門的大力推動下,倡導商業銀行向氣候友好型銀行轉變。
華夏銀行順應國內發展需要,適應市場、政府監管要求,在積極參與氣候友好型銀行的標準制定、工作機制建立、政策研究等基礎上,根據客觀環境和自身情況,開展了很多工作。一方面,在綠色低碳金融服務方面具備先發優勢。另一方面,我們具有向氣候友好型銀行轉變的良好基礎。
華夏銀行梳理了資產負債表中綠色信貸的構成,其中符合國際氣候投融資范圍中氣候適應、氣候減緩兩方面的信貸比重達70%以上。
在此基礎上,我們制定了綠色金融發展下一個五年規劃,新的五年規劃既基于自身實踐取得的經驗,也充分參考和借鑒了國際知名咨詢機構所提出的非常有價值的建議和意見,這些建議和意見無疑會對我們的綠色金融未來發展提供建設性的幫助。
總的來講,華夏銀行未來五年如何圍繞“雙碳”目標和高質量發展開展高效金融服務,在我們的“十四五”綠色金融行動方案中已經初步勾畫了路線圖、施工圖和時間表,我們將按照此行動方案,扎實工作,不斷推進相關工作的開展。
《21世紀》:今年,生態環境部等17部門聯合印發《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商業銀行如何加強氣候變化風險管理?
張勇淼:在談到相關氣候風險時,銀行需要考慮直接風險和間接風險。
直接風險指氣候變化引發的自然災害,對商業環境造成了怎樣的影響,諸如酷熱、干旱、洪水、颶風、泥石流等,這些都是直接風險。
商業銀行需要關注直接風險,與此同時更需要關注無處不在的間接風險。其中就包括供應鏈風險,受氣候變化影響,供應鏈中的某環中斷,就會對全產業造成極大的影響。氣候風險造成的間接風險影響更大,范圍更廣,防范措施也更復雜。
當然,銀行也需考慮氣候變化所引發的相關市場風險,即在出現相關的氣候災難和問題時,商品需求會急速發生變化,從而造成市場供求關系也會相應發生變化而導致商品價格發生變化,造成市場風險的產生和加大。
為應對上述風險,各家銀行都在積極開展環境壓力測試,并把氣候風險作為重要的因子予以考慮。今年,華夏銀行在股份制商業銀行中第一家獨立披露了“2021年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報告”。
在華夏銀行的披露報告中,報告了在3個行業開展環境壓力測試的情況,從中可以看到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一是充分考慮了氣候變化的相關因素;二是考慮了更多的因子和變量;三是獨立創新的影響分析方法學和模型進行預測。這些工作的開展及創新嘗試,對今后華夏銀行再對其他行業開展壓力測試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測試結果會更加有效,測試效率也會更高。
完善清晰可執行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
《21世紀》:從商業銀行的角度,應該如何理解綠色金融?
張勇淼:目前,公眾對于綠色金融的范疇還存在曲解?沙掷m發展框架下,與金融相關的概念非常多,比如有碳金融、氣候投融資、綠色金融、社會責任金融、影響力金融、可持續金融、轉型金融等。這些概念中,有許多在國際上并沒有明確統一的定義和標準,各種概念之間存在合集與交集。
所以,完善清晰可執行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首先就要明確相關概念的具體出發點,如講氣候投融資時,則從與氣候變化相關的二氧化碳、甲烷氣體等可造成全球溫度上升的角度出發考慮相關的行業、范圍和領域等;講綠色金融時,就應當從更廣闊的主要與環境整體方面的相關因素予以考量,涉及大氣、水和土壤等全方位的與環境相關的因素。
《21世紀》:商業銀行應如何協助完善清晰可執行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
張勇淼:在中國,目前與綠色金融相關的領域,就同時存在三個標準并行的情況。人民銀行發布的“綠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銀保監會發布的“綠色融資統計制度”、人民銀行會同國家發改委和銀保監會聯合發布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都是站在不同維度,針對不同目標所制定的相關標準。
我認為,這是非常正常的現象,因為這不但涉及相關的理念,更涉及相關的利益。把這些標準統一起來很難,特別是站在國際角度,但在相關范圍內達成原則性的共識,是開展國際合作的基礎。所以商業銀行在開展相關領域的國際合作時,就要在統一標準方面發揮作用,如我們在與不同國際金融組織和同業開展業務交流和業務合作時,就會關注這些機構在標準采用方面的情況,并探討其相關的邏輯,闡明我們的立場和觀點。當然,對國內標準體系建設工作也要積極參與,分享我們在實際工作中的所感和所悟。
此前正式發布的中歐《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以下簡稱“《共同分類目錄》”)就提出了公眾需求的統一標準,進一步提升了區域間可持續金融標準的可比性和兼容性。
對標中國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共同分類目錄》融合了中歐綠色可持續政策框架的優勢,能推動銀行國際綠色投資合作、引導投融資活動。如國際機構在中國境內發行了較多的綠色熊貓債,可作為綠色資產的篩選標準,便于歐洲發行主體充分參與中國債券市場、進行投融資,也便于境內機構在境外發行綠色債券。同時,支持同一項目時都依照該目錄,也可以促進和加強我們在國際銀團領域的合作。
總的來講,《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為我們在金融領域開展國際合作、促進產品和服務的交融合作提供了一個非常好的基礎。
提高銀行支持轉型金融的積極性
《21世紀》:據了解,在現有的可持續金融體系下,可持續金融的界定標準、披露要求等還不夠明確。站在金融機構層面看,如何提高銀行為轉型金融領域提供服務的積極性?
張勇淼:很多媒體甚至業界人士把轉型金融和綠色金融孤立甚至對立起來看,這是錯誤的。
一般而言,轉型金融指的是金融在為社會、行業、企業提供從高碳向低碳轉型的服務行為。從高碳向低碳轉型是典型的與氣候相關的行為,由此可知,轉型金融包含在綠色金融中,是綠色金融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第一,對于標準、定義、范疇范圍不要太糾結,最核心的問題是金融業作為服務業,服務的什么樣的產業和活動。金融業支持綠色低碳轉型項目、行動所提供的金融服務,就是轉型金融。
第二,站在綠色低碳角度看轉型,其實非常清晰。轉型的主體從宏觀上講,可以是社會層面的產業轉變、區域結構調整;從中觀上看,是行業結構調整;從微觀講,則是行業內的調整和轉型,如支持高碳行業如鋼鐵、冶煉等向低碳去發展。
正確、全面理解轉型金融主體的多元化因素具有積極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在關注綠色發展、強調綠色低碳轉型的同時,進一步引起社會各界尤其是銀行高度重視轉型金融的發展;另一方面,把它單獨作為一個定義,能夠提高金融機構的社會和政治站位,加強其社會責任感。
第三,我們在強調轉型金融重要性的同時,也要強調若忽視其重要性就會面臨相關的風險。從商業銀行內部看,既要看到它對業務發展的促進作用,也必須站在風險角度考慮轉型。如果低碳轉型活動沒有得到較好的金融支持,第一,可能影響“雙碳”目標的實現;第二,在國內、國際的政策力度不斷加大的情況下,大量高碳企業被迫倒閉會形成金融體系壞賬,對銀行自身和所支持企業的市場估值產生消極影響;第三,從社會角度講,企業倒閉會造成失業率升高等影響社會穩定性的問題。從外部看,政府要加強政策引領、強化激勵和約束、加強市場引導,才能讓整個轉型工作發揮應有的作用。
(作者:李德尚玉,王彤燁 編輯: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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