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銀保監復〔2022〕85號
江西峽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關于胡翠翠同志擬任江西峽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審計部總經理任職資格審核的請示》(峽農商行字〔2022〕40號)已收悉。根據《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胡翠翠江西峽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審計部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二、該擬任人應自我分局批復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向我分局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失效,由我分局辦理注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熟悉任職資格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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