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銀保監會官網發布的罰單顯示,中國銀行(601988.SH)深圳市分行由于14項違規被深圳銀保監局罰款1130萬元,這也是中行今年內收到的最大罰單。
罰單顯示,該分行的違法違規行為有:超權限辦理出口雙保理、融信達業務,投行理財業務;貿易融資業務、投行理財業務“三查”不盡職;回流型保理、隱蔽型保理產品內部制度、研發程序不審慎;保理融資業務規模超過總行管控,業務存在法律風險;風險管理部履職不到位;監管統計報表數據與事實不符;集團客戶管理不合規;未采取風險防范措施、及時啟動追索程序;違規辦理貿易融資轉賣出表,突破總行的授權管控;違規用理財壓降貿易融資規模;未實現審貸分離及有效防控授信集中度風險;大額授信信息溝通機制不足;調查核查工作不到位,風險排查不到位;輪崗及強制休假、績效考核、業務資料文件管理不規范。
因落實“雙罰制”,相關責任人一同被罰,有8人因涉及業務“三查”不盡職受到處罰。此外,有4人被禁止從事銀行業終身,有1人被處以警告及取消高管任職資格三年。
根據同花順(300033)iFinD數據顯示,這是該行今年內收到的最大的罰單。截至目前,中行年內已經被銀保監會、央行等監管機構處罰79次,合計罰沒金額達到4550.12萬元。
此外,同日,深圳銀保監局還對廣州銀行深圳分行、杭州銀行(600926.SH)深圳分行、國家開發銀行深圳分行分別開具罰單。
廣州銀行深圳分行因個人經營性貸款三查不盡職,貸款資金被挪用;違規發放個人貸款;違規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被罰120萬元。
杭州銀行深圳分行因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信貸資金被挪用;未穿透審核資金用途,信貸資金被挪用,被罰款80萬元。
國家開發銀行深圳分行因發放固定資產貸款未落實實貸實付要求,被罰款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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