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中國綠色債券原則》(以下簡稱《原則》)發布儀式在京舉行。
“《原則》的發布是中國綠色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一環,標志著國內初步統一、與國際接軌的綠色債券標準正式建立,彰顯了中國綠色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決心和行動!中國銀行(601988)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副會長、副秘書長徐忠在發布儀式上表示,“探索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綠色金融發展道路任重道遠,下一步,可從標準體系、金融產品、政策引導、市場機制等方面,推動綠色金融體系不斷完善!
加強評估監管 確!对瓌t》效用發揮
2021年4月,《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統一了綠色債券項目的界定標準,但由于不同類別的綠色債券對資金用途要求不一致,中國綠色債券仍受到境外媒體和投資人的質疑。
對此,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副司長彭立峰在發布儀式講話中表示,《原則》的發布,明確了四大核心要素,凝聚了各方共識,進一步統一了標準,提升了綠色債券純度,是我國綠色債券市場的重要進展。中國證監會公司債券監管部副主任欒偉華提出,《原則》推動了國內綠色債券標準統一并與國際綠色金融標準接軌,對落實國家綠色金融發展戰略、推動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下一步,為抓好《原則》的落地實施,保障《原則》真正發揮作用,彭立峰提出,需重點從以下方面開展工作:第一,加強綠色債券評估認證機構管理,提高認證質量和水平。第二,繼續強化綠色債券信息披露要求和事中事后監管。第三,交易商協會將從募投項目標準、信息披露要求、減排效果測算、政策激勵約束等方面規范碳中和金融債發展。第四,推動各方出臺政策激勵措施,激發發行人內生動力,保障《原則》真正發揮作用。
明確項目遴選及披露要求
綠色債券標準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副秘書長曹媛媛在發布儀式上解讀了《原則》主要內容和四項核心要素。據介紹,《原則》在項目投向及投入比例方面實現了與國際的全面接軌。進一步要求明確項目信息,設立評估遴選標準,鼓勵第三方機構對項目進行評估認證,并向市場公示。在募集資金管理方面,《原則》要求應通過監管賬戶或建立專項臺賬對綠債募集資金進行管理,以期做到全流程可追蹤。對于存續期的信息披露,《原則》要求每年披露上一年度募集資金的整體使用情況、綠色項目進展情況及實際環境效益等內容,鼓勵增加披露頻率。
曹媛媛表示,《原則》在發布過程中充分征求國際組織意見,其核心要素同國際上相關原則保持一致,標志著中國綠色債券市場標準和國際接軌的重要一步。
化解擔憂 接軌國際
國際資本市場協會(ICMA)首席執行官布萊恩•佩斯科在發布儀式上表示,《原則》基于國際資本市場協會的綠色債券原則,以較高水平統一了涉及不同類型綠色債券的多項中國規則,其對募集資金100%用于綠色項目的強調能有效化解部分國際市場參與者的擔憂,從長遠角度看將促進外資參與中國的綠色債券市場。
中國銀行副行長林景臻、華電集團副總經理邵國勇在發布儀式上提出,《原則》的發布既打造了綠色金融發展道路上的中國樣板,也邁出了我國健全綠色標準、實現國際接軌的堅實一步,為市場各方準確把握綠色金融實質提供了基本遵循。中國建設銀行黨委委員崔勇在發布儀式上表示,《原則》的發布實現了融資規范化有章可循,彰顯了創新引領國際發展的有容者大,將有力推動中國綠色債券市場邁上規范化、標準化、國際化發展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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