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銀保監復〔2022〕121號
浦發銀行長春分行:
你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長春分行關于長春南湖大路支行終止營業的請示》(浦銀吉發〔2022〕112號)收悉。根據《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經審核,同意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南湖大路支行終止營業。
你行應按照機構管理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對外公告等工作。
你行應自批復之日起15日內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南湖大路支行《金融許可證》繳回我局。
2022年7月18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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