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據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發布的處罰公告顯示,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三項違法違規事實,被罰款170萬元。
這再次將東莞農商銀行拉到投資者眼前,作為廣東兩家H股上市的農商行之一,東莞農商銀行以優越的地理優勢與強勁的業績增速在眾多農商銀行中脫穎而出。但與之相伴的還有其內控風險問題、不良貸款率升高、小微貸款比重大和業務的地域性局限問題。
上市后首份“成績單”,不良貸款率增加
今年3月,東莞農商銀行發布了上市后的首份年度業績報告。
報告期內,在資產質量方面,東莞農商銀行不良貸款率為0.84%,相較于去年的0.82%微增0.02%;不良貸款余額為人民幣23.84億元,比去年末增加人民幣3.51億元;值得注意的是,東莞農商銀行的凈利息收益率由2.16%下降至1.96%,為2017年以來的最低數據。
同時,在響應國家扶持小微企業的號召下,越來越多的銀行放開面向小微企業的貸款,東莞農商銀行也是其中之一,但其小微貸款的比重偏大。
截至2021年末,東莞農商銀行小微企業貸款余額為1,320.33億元(當期各項貸款余額2,981.15億元,占比約44%),較年初凈增人民幣260.40億元,增幅27.78%。
據了解,東莞農商行于去年9月29日在港交所主板掛牌上市,是東莞農商銀行的“第二次上市”。按發行價7.92港元/股計算,其共募集資金90.9288億港元。但該行上市首日破發,一度漲至8港元/股之后,最低跌至6.52港元/股,跌幅達21%。
在上市背后,據招股書顯示,東莞農商行有83家法人股東及57512名自然人股東,這其中包括無法核實的法人股東和自然人股東分別為1名及291名,股權結構過于分散。事實上,據業內人士分析,這樣過于分散的股權結構除了易導致控制權變更外,也難以形成高效的治理模式,在遭遇重大事項時或難以迅速做出應對措施,無法第一時間應對市場變化。
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三宗罪,東莞農商行被罰170萬元
6月24日,據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三項違法違規事實,被監管罰款170萬元。
事實上,東莞農商銀行近年來屢收罰單。2020年11月,東莞農村商業銀行因“關聯交易管理不到位,未對集團客戶統一授信,貸款業務、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理財業務、同業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235萬元。百萬級罰單不止于此,根據其招股書披露,東莞農商銀行曾因一宗事件的關聯交易管理不到位,被罰款240萬元。
據不完全統計,2020年,廣東銀保監局及各個分局共開出5張單筆百萬元及以上的罰單,而東莞農商銀行以235萬元的罰單位居榜首,彼時還以5張罰單占據了本省受罰農商銀行的“榜一”。
END
本文首發于微信公眾號:商業華觀。文章內容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和訊網立場。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請自擔。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