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探索打造新市民金融服務“上海模式”。
服務新市民出新招。6月28日,第一財經記者獲悉,上海銀保監局會同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近期聯合印發《關于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十二條工作舉措,聚焦新市民信貸、保險、擔保、銀行卡等方面,要求轄內金融機構將新市民金融服務納入發展戰略,努力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上海模式”。
加強新市民信貸支持
上海新市民主要指,因本人創業就業、子女上學、投靠子女等原因來上海常住,未獲得當地戶籍或獲得當地戶籍不滿三年的各類群體,包括但不限于進城務工人員、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等,目前上海約有1000萬名新市民。
金融服務新市民,信貸支持是主要力量。《通知》明確提出,要加強新市民創業就業的信貸支持。鼓勵各銀行機構加強對新市民創業形態、收入特點、資金需求等因素的分析,探索更多收入認定方式,精準評估新市民信用狀況,為新市民制定更加靈活、便利、普惠的創業貸款、小額貸款、消費貸款等專屬產品和服務方案。
同時,對吸納新市民就業較多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增加信用貸款投放,加大“首貸戶”拓展力度,對依法無須申領營業執照的個體經營者,比照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在同等條件下給予金融支持和利率優惠。
另對于新推出的無縫續貸,《通知》強調,要重視在新市民相關領域推進無縫續貸方式增量擴面,在實現“十百千億工程”基礎上,進一步提升無縫續貸業務占比。而且,以浦東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為契機,針對新市民各類人才的創業創新需求,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探索“貸款+外部直投”等業務新模式,加大對上海“9+X”產業以及科技型企業的信貸支持。
在頗受市民關注的住房和教育問題上,《通知》也做出了明確規定。具體來看,在住房金融上,《通知》提出,鼓勵各銀行保險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勵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給予優惠利率政策。切實貫徹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滿足新市民合理購房特別是首套房的信貸需求,提升借款和還款的普惠性和便利度。
而且,支持上海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拓寬新市民住房租賃渠道。鼓勵開展出租人責任保險、承租人責任保險、家庭財產保險等業務,探索“保險+服務”模式,支持上海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在教育金融服務方面,鼓勵各銀行保險機構和各行業協會探索推行新市民金融顧問機制,依托行業協會和小微園區,著力加強新市民金融知識和金融風險教育。鼓勵依法依規對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技能培訓等提供信貸支持和保險保障,促進新市民提高技術技能,增強創業就業能力。鼓勵相關銀行機構落實好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加強銀校合作,服務家庭經濟困難的新市民子女就學。鼓勵加強新市民教育保險創新,積極發展學幼險、實習責任保險、教育機構責任險、普惠型學前教育責任險等保險業務等。
打造“10+N”綜合金融服務方案
除了加大信貸支持,《通知》還從保險、理財、銀行卡、征信服務等多維度提出了具體措施,為新市民打造全生命周期的“10+N”綜合金融服務方案。
具體來看,在保險方面,鼓勵擴大個人醫保賬戶余額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的覆蓋面,研究擴大“滬惠保”覆蓋面、豐富普惠型保險產品供給的可行性。鼓勵試點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險,鼓勵參與承接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經辦服務,提供新市民職業風險保障。
在擔保方面,鼓勵發展創業擔保貸款、科創助力貸款等,加強“政銀保擔企”合作;鼓勵保險公司提供更優惠的費率,為新市民提供擔保增信;在養老產業方面,明確要加強對養老產業信貸支持和保險保障,支持新市民在常住地就地養老;支持試點保險機構聚焦新產業、新業態和靈活就業人員,推廣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
另在理財方面,要求扎實推進轄內養老理財等金融服務試點,規范發展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針對新市民家庭在儲蓄存款、投資理財、保險計劃等方面的結構變化和特色需求,提供具備穩健性、長期性、普惠性特點的養老金融產品。
除此之外,《通知》還提及要做好新市民“卡”,即加快推行小微企業和新市民簡易開戶服務,設置與客戶身份核實程度、賬戶風險等級相匹配的賬戶功能;鼓勵推出新市民專屬銀行卡,配套專屬權益和資費減免;同時,鼓勵最大程度減免新市民開戶、結算、擔保等方面的費用,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開戶費用給予更多優惠等。
對于新市民而言,征信服務同樣重要。監管部門鼓勵銀行機構主動加強與市政府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對接,分類分批建立新市民數字金融信用檔案;穩妥發展數字化金融產品,根據新市民不同群體提供更為靈活、實惠、便利的場景化金融產品;積極拓展征信查詢渠道,提升新市民征信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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