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呂梁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晉商銀行呂梁及汾陽兩家支行因貸款調查、管理不盡職,被監管責令改正,并分別罰款20萬元、30萬元。
另外,對呂梁分行相關責任人侯文淵實施禁止八年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處罰,對高云山、王小鳳警告。
對汾陽分行相關責任人王鑫實施禁止十年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處罰,對田燕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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