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掩蓋不良幾乎每年都涉及。
審計署網站6月21日公布的《關于2021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下稱“審計報告”),顯示了2021年在各項審計中繼續重點關注企業、金融、行政事業、自然資源等4類國有資產管理使用情況。
審計報告稱,審計部門審計了23家地方中小銀行、20家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和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并對5家大型銀行信貸資金流向進行了跟蹤。審計發現的問題有中小金融機構存在經營風險、普惠金融政策執行中存在變形走樣等。
審計數據顯示,至2020年末,前述44家金融企業賬面資產總額12.46萬億元、負債11.31萬億元。
23家中小銀行少披露1709億不良
審計報告指出,中小金融機構存在經營風險。一是資產質量不實,23家中小銀行少披露不良資產1709.62 億元。
衡量信貸資產質量的主要指標是不良貸款率。按照風險程度分類,商業銀行貸款分為正常類、關注類、次級類、可疑類、損失類,后三類合稱不良貸款,不良貸款占全部貸款的比重即為不良貸款率。根據《商業銀行風險監管核心指標(試行)》,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不應高于5%。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末,商業銀行(法人口徑)不良貸款余額2.6萬億元,不良貸款率1.91%。其中城商行、農商行不良貸款余額分別為4519億、6831億,不良貸款率分別為2.45%、4.09%,合并計算平均不良率為3.23%。如果將審計署披露的少計規模納入,城商行、農商行平均不良率將由3.23%上升至3.72%,上升了0.5個百分點。
分析來看,金融機構掩蓋不良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滿足不良率考核的要求;二是可以減少撥備計提,進而達到增加盈利的目的,同時不良貸款減少,還能滿足資本充足率、撥備覆蓋率等監管指標要求;三是在績效考核中增加員工績效工資。
“金融機構為規避監管問責,通過各種手段對不良貸款進行掩蓋,導致監管當局無法全面掌握銀行貸款風險。實踐中,銀行一般通過多次展期、非潔凈出表等方式掩蓋不良。”中部省份某地市審計局人士稱,“審計上都有一套方法進行應對。比如對于非潔凈出表,主要分析近三年財務報表科目余額變動趨勢,對于超過20%變動的科目進行重點關注和調查。”
在過往的審計中,審計署也披露了銀行掩蓋不良的情況。如2020年審計報告指出,6 戶金融企業通過降低標準、虛假轉讓等方式掩蓋不良資產1423.14 億元。2019年審計報告指出,抽查的43家地方中小銀行平均賬面不良率2.48%,其中16家實際不良率超過賬面值2倍。
2018年審計報告指出,部分地方金融機構不良貸款風險未有效化解。三省份部分金融機構通過虛假方式掩蓋不良貸款1005.84億元。23家村鎮銀行實際平均不良率4.94%,42家農村金融機構不良率超過5%。
今年的審計報告還披露,中小金融機構存在一定流動性風險。23家中小銀行有9家資本充足率不足,13家未按監管要求對流動性進行全面實時監測,8家流動性指標虛假或人為調節,6家出現流動性風險后采取高息攬儲等短視行為。
今年3月,人民銀行發布的金融機構評級結果顯示,高風險機構數量較峰值減少一半,連續6個季度下降。全國高風險機構數量較峰值已減少333家,現有316家高風險機構總資產僅占銀行業總資產的1%。
央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今年4月在央行發布會上表示,金融是經濟的鏡像。市場經濟是有周期的,隨著經濟周期、金融周期的起伏,不可避免會出現個別的高風險機構。既不要在經濟上行期盲目樂觀,也不要在下行期過度悲觀,要在宏觀上和微觀上做好跨周期管理,爭取走在金融風險曲線的前面。
審計報告建議,重點要防范化解不良資產處置、信貸資金審批等風險,更多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化解風險隱患。健全地方黨政主要領導負責的金融風險處置機制,對中小銀行加強黨的領導。
普惠金融政策執行中存在變形走樣
近年來國有大行在普惠金融領域持續發力。2019年、2020年、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均設定大行普惠金融貸款增速目標,分別為30%、40%、30%。從實際情況看,六大國有銀行均超額完成任務。
今年3月初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國新辦發布會直言:“我們在推動大銀行、大機構服務重心下沉的過程中,也對其他的地方中小銀行、中小金融機構形成了競爭,擠壓了他們的生存空間。我們下去調研,很多地方的農信社、農商行、村鎮銀行都抱怨,說工行太厲害了,把我們的很多客戶都搶走了,建行也搶了不少。”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不再設置國有大行普惠小微貸款增速目標。不過,今年5月5日召開的國常會繼續對大型銀行普惠貸款增量明確了要求,提出“今年國有大型銀行新增普惠小微貸款1.6萬億元”。
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末工農中建交五大行普惠小微貸款余額5.5萬億,這一增量背后的目標增速為30%,目標增速持平于2021年。在高基數的基礎上,重新設定這一目標增速顯示出保小微企業的急迫性。
審計署審計報告披露了普惠金融貸款方面的一些問題,比如大型銀行投放不精準,4家大型銀行通過人為調節貸款企業類型等虛增普惠小微企業貸款87.18 億元;有24.96 億元實際流向房地產或大型集團;抽查517戶小微客戶有364 戶無實際經營。
再如,利用普惠信貸管理漏洞套取資金問題凸顯,2家大型銀行13.66億元被一些個人或團伙通過注冊空殼公司或虛構貿易背景等方式套取,用于購買商品房、償還債務等。
報告還披露,中小銀行的主責主業是支小支農,但23家中小銀行至2021年3月普惠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占比10.33%,僅為億元以上大客戶貸款占比的五分之一,其中6家涉農貸款余額也已連續3年下滑。
審計報告建議,要充分發揮貨幣政策工具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進一步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有效擴大普惠金融覆蓋面,推動普惠小微貸款合理增長,引導金融 機構聚焦主責主業,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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