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銀保監會披露四張大額罰單劍指中國銀行(601988)與光大銀行(601818)及二者旗下理財子公司。其中,光大銀行及其理財子公司光大理財被罰款830萬元,中國銀行及其理財子公司中銀理財被罰款660萬元。
具體來說,光大銀行理財業務涉及三項違法違規行為,包括老產品規模在部分時點出現反彈;托管機構未及時發現理財產品集中度超標;托管業務違反資產獨立性要求,操作管理不到位。
光大理財理財業務存在五項違法違規行為,一是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只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市值超過該產品凈資產的10%;二是全部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只證券的市值超過該證券市值的30%;三是開放式公募理財產品持有高流動性資產比例不達標;四是使用第三方移動辦公平臺存在風險隱患,信息系統管控有效性不足;五是理財產品宣傳不一致不準確。
對此,銀保監會對光大銀行及其理財子公司光大理財分別處以400萬元、430萬元的罰款。
另外,銀保監會指出,中國銀行理財業務存在“老產品規模在部分時點出現反彈”的違法違規事實,對其罰款200萬元。
同時,此次中銀理財遭罰460萬元,其理財業務被指存在六項違法違規行為,一是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只證券的市值超過該產品凈資產的10%;二是全部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只證券的市值超過該證券市值的30%;三是開放式公募理財產品杠桿水平超標;四是同一合同項下涉及同一交易對手和同類底層資產的交易存在不公平性;五是理財產品投資資產違規使用攤余成本法估值;六是理財公司對關聯法人的認定不符合監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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